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

<周純如專欄> 誰規定結婚就不能工作了?!


誰規定結婚就不能工作了

純如老師,最後那個head hunter告知我董事長秘書的職缺沒有選我,我很難過,我那麼努力想爭取那個工作,因為對方說考量到我現在年齡29歳,如果工作一陣子就結婚生孩子怎麼辦...,老師,我好無言啊!!!唉...


這個場景與對話好熟悉,十七年前任職的公司出缺管理部經理,當時與我一起競爭這職位的是與我同年紀的男同事,我非常的認真工作,我的時間三分之二都貢獻給公司,並且24小時待命,對於發展中的公司策略規劃及管理制度,我也一手概括處理,只要老闆所交辦的事,沒有一件不想方法解決及處理,並且儘速完成,凡事將老闆的事當自己的事,老闆的煩惱當自己的煩惱。
想當然爾,管理部經理非我莫屬!
但人事評議委員會評定後是由那位男同事選任管理部經理,聽到這消息真的無法接受也憤憤不平,心想那位男同事,他沒有強烈向心力,工作就是工作,不會幫公司多想及多做一件事,於是我想了解輸的原因,結果我的主管告知我:因為大家考量到公司目前正要進行公開發行及上櫃階段,妳的狀況剛好是女性適婚及適孕年齡,這實在讓大家覺得很兩難,基於工作進度絶不能受影響,因此考量下由男同事擔任。 

這麼多年來,我如此的努力,並且以事業為主軸的人生依歸單身主義,竭盡心力為公司及工作付出,卻只因為我是女性的適孕為由而斷送了我的主管位階,在職場中妳和我一樣有過這樣的際遇嗎? 從那當下起,我告訴自己要成為有工作選擇權的人,而不要只是被選擇者,因此更要努力不懈的學習,專精事業組織之事務及銷售營運,用能力換取肯定,讓自己跳脫傳統框架下的桎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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