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9日 星期六

關於『正直』這件事

撰文:周純如
在企業內訓上課,有一門課是職場倫理,我會問學員一個問題:覺得自己很『正直』的人請舉手,百分之百的學員都會舉手,接著我就會說:我相信在沒有利益衝突前提下,大家都自以為正直,但有利益衝突時就知道肯定與否?


接著我就說:我秘書的表姐是開花店的,公司需要花禮時,秘書會優先推薦給總務,並且跟總務說:這間花店我買過,很不錯,你以後可以訂這間。接著很自然的這間花店就成為公司的御用花店,多年如一,因為總務也想與秘書打好人際關係。
但近期多次致禮客戶時,我對於這間花店的品質有所質疑,所以我就交待秘書現在配合的花店品質不好,需改善或另尋供應商。
時間過了半年,沒見改善,於是我詢問管理部經理怎麼沒有更好的供應商呢?這間花店品質我不滿意很久了。經理很訝異的告訴我不知此情形。(因為花店請款時附上的照片,總務只要不要求廠商,都會一路請款順暢)
究其原因才知秘書不僅沒有轉達改善之意,並且將此事遮蔽,只為了做自己的人情給表姐,卻犠牲公司,試想如果這筆錢是由自己支付,妳能夠容許這樣的品質嗎?但這筆錢是由公司支付,就可得過且過馬虎行之嗎?
花店因為要成為長期配合廠商,勢必要建立好人際關係,總務和秘書每週的漂亮鮮花都是此花店免費供應的,當然就無法跳出這利益之圈,更遑論要求廠商。正直是要落實在每天所行之事上,不以個人利益為前提,確實是一門不容易也會輕觸的地雷,值得自我深思時刻儆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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